首頁 > 通知公告 > 泰州醫(yī)藥高新區(qū)人才公寓商鋪招租公告 >
委托單位:泰州中國醫(yī)藥城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| ||||||
項目名稱 | 泰州藥城大道855號人才公寓商鋪出租項目 | |||||
項目編號 | HXZG2024-020 | |||||
出租方 | 泰州中國醫(yī)藥城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| |||||
出租行為批準機構 | 泰州華信藥業(yè)投資有限公司 | |||||
公示期限 | 起始時間:2024年11月29日 | 截止時間:2024年12月5日 | ||||
招租方式 | 一、信息發(fā)布期滿后,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,則直接成交,以不低于市場評估價標準簽約;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,則進入競價程序,競價時間及地點在報名截止日期后由出租方另行通知。 二、本次招租采取“一次性報價”方式確定承租方。 三、本次招租方式的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。 | |||||
標的概況 | 坐落位置 | 泰州藥城大道855號人才公寓 | ||||
房產證號 | 蘇(2021)泰州市不動產權第0096668號 | 出租面積 | 詳見附件 | |||
出租用途 | 商用 | 出租資產使用情況 | 良好 | |||
配套、環(huán)境、交通、亮點 | 配套齊全、環(huán)境優(yōu)美、交通便捷、商業(yè)繁華。 | |||||
其他說明 | 一、意向承租方應在公告期內至現場查看出租房屋現狀,向出租方查看相關房屋產權、建設手續(xù),并向相關部門了解實際情況,發(fā)現實際情況與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滿足自己的租賃目的的,應當在報名時間截止前至少一個工作日書面提出,否則責任自負。 二、承租方應在合同期內謹慎投資、合理經營,房屋到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補償要求。 | |||||
出租條件 | 評估租金(元/年) | 詳見附件 | ||||
租期(年) | 3 | |||||
租金支付方式 | (按年支付[先付后用])一次性支付。 | |||||
租金遞增方式 | 年遞增2% | |||||
是否設置原承租方優(yōu)先權 | 是 | |||||
租賃押金(元) | 月租金的三倍 | |||||
成交確認 | 一、招租競價結束后,競得人持相關身份證明材料現場與出租方簽訂《成交確認單》。 二、《成交確認單》簽訂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競得人向華信公司付清所有款項。 三、競得人付清所有款項后,與出租方進行合同簽約。 四、合同簽訂后,出租方為承租方辦理進場手續(xù),正式交付承租房屋。 | |||||
合同簽訂期限要求 | 《成交確認單》簽訂次日起7日內無正當理由未付清所有款項的,泰州中國醫(yī)藥城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有權沒收交易保證金,取消其中標資格。 | |||||
承租方的資格要求 | 一、意向承租方應具備的條件: (一)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業(yè)法人。 (二)未被“信用中國”網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列入失信執(zhí)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、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、企業(yè)經營異常名錄等 (三)在華信、高新投公司無不良交易行為記錄在案。 二、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的事項: (一)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,資金來源合法; (二)符合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,參與本次受讓不存在其他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禁止性情形。 | |||||
其他要求 | 1、承租方營業(yè)范圍應滿足出租方要求,且不得轉租、分租; 2、房屋中標人使用該房屋從事相關經營活動,應按國家規(guī)定取得相關營業(yè)證照,否則出租人有權收回房屋,相關違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; 3、房屋中標人須另行支付相關物業(yè)費用、水電費。 | |||||
保證金條款 | 一、 交易保證金:詳見附件。 二、繳納期限:意向承租方須在泰州華信藥業(yè)投資有限公司網站招租公示截止日前,通過銀行賬戶將標的資產對應的交易保證金匯入泰州華信藥業(yè)投資有限公司指定銀行賬戶。 三、注意事項: 1、自然人須以其本人名義繳納,單位須從其公司賬戶繳納; 2、保證金須按系統(tǒng)提示繳納,若向錯誤賬號繳款將導致報名失敗; 3、保證金應于招租公示截止日前到賬,逾期未繳納保證金或繳納保證金不足的作資格審查不合格處理。 四、保證金處置: 1、承租方繳納的保證金,在正式租賃合同簽訂后,全額退回; 2、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確定為承租方,自承租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,其繳納的保證金全額退回; 3、繳納的各項保證金退還時均不計息; | |||||
報名方式 | 一、意向承租方須在招租公示時限內到泰州市醫(yī)藥高新區(qū)高新寫字樓1215室報名(工作日上班時段 )。 二、意向承租方須提供的材料(在指定時間內到指定指定地點提交相關報名材料): (一)其中若意向承租方為企業(yè)法人的須提供: 1、企業(yè)法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加蓋公章; 2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、授權委托書復印件、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,均須加蓋公章; 3、承諾函(本公告附件,請自行下載) 4、對擬承租房屋的用途簡述(業(yè)態(tài)、定位、經營計劃等)。 (二)若意向承租方為自然人的應提供: 1、身份證原件; 2、承諾函(本公告附件,請自行下載) 3、對擬承租房屋的用途簡述(業(yè)態(tài)、定位、經營計劃等)。 三、上述報名材料須在公示截止日前一次性交齊,若提供不全或弄虛作假的,資格審查作不合格處理,取消其報名資格。 四、公告期滿后,由出租方根據公告要求進行資格審查,確定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。 | |||||
競價須知 | 一、意向承租方在競價標的房屋時,應保證以不低于市場評估價報價,有兩家以上意向承租人時,需現場競價,競價幅度為2000元/次,報價最高者即為中標人。若未按上述規(guī)定參與競價或違反本公告約定的,出租方有權沒收交易保證金,取消競價資格,并將該不良行為予以公示備案。 二、競價時間:2024年12月6日下午2:30(意向承租方注意查看手機信息,不得遲到或缺席,不得相互串通報價、威脅他人等,否則取消競價資格,沒收交易保證金,作不良行為予以公示備案。) 三、競價地點:高新寫字樓12樓會議室 | |||||
其他說明 | 一、出租方承諾:對本次出租的房產擁有合法出租權,出租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審批或備案程序。 二、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,意向承租方須按時參加現場競價,否則出租方有權沒收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。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現場競價,需在競價前向泰州中國醫(yī)藥城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提交書面申請,說明理由,提供證明,并得到出租方的批準。 三、一切違反本公告或對交易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,出租方有權對該行為進行公示,同時有權拒絕其報名,或報名視為不合格,并有權拒絕其參加出租方今后所有的競價、拍賣、招標等交易活動。 | |||||
出租方聯(lián)系方式 | 聯(lián)系人 | 錢先生 | ||||
聯(lián)系電話 | 17368399222 | |||||
聯(lián)系地址 | 泰州市華欣路1號高新寫字樓12樓1215室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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